信息搜索: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临川廉政      审查调查      监督曝光      巡视巡察
当前位置:首页 > 巡视巡察 > 本级巡察 > 巡察整改 > 第五轮
第五轮

中共罗针镇委员会关于四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临川区纪委监委 发布于:2019/12/26 9:24:53 点击量: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1日至6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罗针镇党委进行了政治巡察。8月21日,巡察组到我镇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

镇党委高度重视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学习领悟区委有关巡察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推进、有效整改的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委书记徐战和同志为组长,镇长席巍平同志为第一副组长,白胜祥、肖文瑞、张勇珊、黄华文、饶仲友、王国祥、洪雅丽、熊涛、陈高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村书记、单位负责人、熊水龙、高必旺、熊媛媛、余新平、程志华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和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制定《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罗党发[2019]37号),对45项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每次的党政联席上都要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布署工作时,都要强调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截至目前,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45项问题,已立行立改40项,尚有5项问题正在推进中。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重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针对全镇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1.党委领导作用有所弱化问题

1-1-1.党委履职缺位。党委班子有分工而合力不够,存在党政职能不清,党政会议不分。比如:尤其村级层面,湖西村、罗针村等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会议不分。

整改措施:镇党委严格按照年初党委分工,党委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凝聚工作合力,做到分工不分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定期召集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并厘清党政会议。同时,加强对村级工作指导,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强化镇、村两级履职能力。

1-1-2.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够规范、忽视程序。会议按什么程序讨论决定,按什么程序审批,没有明确具体规定,随意性大,存在临时动议现象。没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整改措施:镇党委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断健全完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坚持执行《罗针镇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问题,必须经集体商议,按照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四个服从”四项议事原则做出决定。

1-2.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不强。思想观念、思想意识存在偏差,常常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软任务,没有真正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基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片面认为只要把各项业务工作完成了就是尽职尽责。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二是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媒体传播方式,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大力推动政府微信公众号“聚焦罗针”开展意识形态宣传。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订了全年学习计划和《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罗针镇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四是加强意识形态人才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宣传思想工作人员,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2-1.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管理不“严”。没有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没有将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开展,存在轻党建、党建工作不严谨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确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目标,制定全年党建工作总体规划。二是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两支队伍”建设,配齐党建办工作人员,从严抓好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三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重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建立并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制定好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适当安排党务工作培训,打牢党务知识的基础。五是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加强对干部的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于镇机关单位有长期请假人员3人(程志华、吴元暖、吴华荣),都属停薪留职,程志华已经回来上班,至于吴元暖、吴华荣2人还未回来上班,是因为在2005年临川区机构改革提前离岗分流,将继续与他们执行原协议。

2-2.组织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内容简单,政治生活不严肃,会上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奉行“好人主义”的思想。

整改措施:一是做好会前准备工作,认真写好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发言提纲。二是多手段运用查摆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面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对镇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全面深入剖析,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对于2016年、2017年、2018年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的剖析材料全部整理到位。

2-3.村级党建工作虚化。

2-3-1.村级党组织建设不健全。换届至今还有长湖村、罗针村等2个村党支部书记仍然由镇干部兼任。

整改措施:村级党支部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做强地基中的优质钢筋。通过从本地能人中“聘”、从外出务工经商党员中“引”、从大学生村官中“选”、从异地优秀村干部中“调”等多种方式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解决这支队伍年龄老化、后继乏人和宗族势力、内部人控制问题。对于长湖村主任龚良兴于2018年12月26日成为预备党员,拟作为村支部书记后备人选。对于罗针村省委组织部已下派一名选调生赵海青到罗针村任书记助理,村书记人选正在培养。

2-3-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顾家村、丁湖村、城前村等村未见2018年8月以前“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新郭、胡家等村党支部书记未做到一季度一次党课。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讲党课,并做好会议记录,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二是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凝心聚力,促进基层党组织健康发展。

2-3-3.党员活动形式单一,以学习讲话为主,内容也不够丰富,组织生活会简单,大部分“以学代会”。

整改措施:一是从单一变多样。要把学习文件、读报为主的方式与研讨、典型事迹演讲、观看电教片等多样性学习方式结合起来,使党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向多样化转变。二是从静态变动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做法,组织党员参观红色文化、参与公益活动、现场观摩等动态方式,改变以往单调围座式的静态学习方式。三是从灌输变互动。在组织生活过程中,适当安排时间集中讨论,轮流或自由发言、谈体会、谈感受、谈收获、谈打算,开展支部工作的交流活动或工作上的相互参观学习,让每个党员都能感受到自己都是组织生活的主角,在互动中产生共鸣和同进。

2-3-4.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多数未召开支委会。

整改措施:一是采取镇党委总把关、区委组织部终审的方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违纪违规问题排查清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二是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交流会等形式,每年对党务干部开展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全覆盖培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从源头上杜绝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三是健全完善发展党员“三级预审”制度,全程督促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对党员发展人选不优、程序不严、档案不齐的,及时叫停、及时规范、及时整改;进一步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违规发展党员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3-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3-1-1.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识不强,尤其是村级,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徐战和任组长,镇长席巍平、副书记白胜祥、纪委书记张勇珊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村书记、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行政村及镇属(办)单位也都成立了以党支部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二是进一步明确镇党委的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厘清责任边界,切实做到守土知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是细化村级党组织目标管理考核。与各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任务下达到村,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1-2.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对“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过问较少。

整改措施: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班子成员要围绕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共同抓、分工抓,要从思想认识上跟上来,时刻都要绷紧一岗双责这根弦。二是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镇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总体布局。每年年初,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与分管网格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切实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落实履责报告制度。落实镇党委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镇委党成员每年年底,要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撰写述廉述责报告,并要求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时,说明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要带头执行纪律,以上率下,做好示范,才能上行下效,形成良好的氛围。要切实把管事和管人、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今年至今运用第一种形态共12件,其中对镇3名副科级干部(徐火根、艾斌、付云祥)进行了提醒谈话。

3-1-3.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镇党委及村党支部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未监督、未发现。

整改措施:加强了对镇党委及村党支部的全程监督和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标本兼治,完善制度。通过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定严肃进行处理。今年共立案5件(现任干部4人、原任干部1人),其中3件是扶贫领域方面、1件是工作失责方面、1件是生活作风方面。

3-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仍未杜绝、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控制和规范办公用品的购买管理和使用。经过核实,2018年度的办公费用增加是因为对政府院内的一些公示栏、宣传栏进行了更新,还有镇政府干部会议室桌椅等设施进行了更换,导致办公费用的增加。巡察反馈后,我镇进一步细化完善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后勤管理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三公”管理规定,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入必须使用经区财政批准、由镇财政所登记备案领取的收款收据;收入入账时必须票款同行,发票管理人员必须对银行进账单和所开具的票据核实并签字负责,必须做到“三合一”即“账账一致、账票一致、账款一致”。杜绝随意性进账,坐收坐支甚至贪污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行为,严格费用核报资料手续。对于经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同意拨付相关单位的工作经费,除了要提供政府下达的资金抄告单之外,还必须要求收款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款收据才给与资金拨付。原已拨付伟裕置业有限公司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费136.241万元、临川区国税基层建设经费20万元、罗针派出所5万元等没有提供收款收据的,责成他们单位补开出具相关票据。对于其他小微工程项目,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规范性合同和详细的工程质量验收清单。四是针对账目出借资金,我们召开清收工作会议,对涉及个人的一般性借款,在一周内无条件清零;对于镇政府主导的一些工程项目(如历年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借款,没有完工的督促加快工程进度并及时评审结算;对于已完工的加快评审结算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于涉及由区政府相关部门(如区农工部、区城投公司等)主导的华宸农业及周边工程、态何源农业生态园及周边工程、高速沿线秀美乡村工程预借款项,我们督促上级有关部门,加快工程结算进度,并将相关财政评审结算资料及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以便我镇做好应收应付账款的账务处理。

3-2-1.对于镇政府办公费不降反升问题:是因为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两违”整治等工作购置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宣传资料、制度牌等。

3-2-2.对于没有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收支管理不细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了罗针镇机关账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3-2-3.财务支出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了罗针镇机关账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3-2-4.对于出借资金频繁,清收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对何雪山借2.998万元、黄金华3万元、高必旺2.34万元的个人借款已全部清收到位;对嵇志丹50万元和黄传丕6.8万元借款是属于罗针镇文化广场预付工程款,该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总造价104万元,由于工程尚未结算,所以未归还借款。对游真知60万元借款,其中10万元是罗针镇环城西路延伸段环境整治工程借款,该工程已经结算,所借的10万元也已归还;另外50万元借款属于罗针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预付工程款,该工程已办理结算评审,已在理清待资金结算后归还借款。对胡坤虎50万借款属于罗长公路丁湖段拓宽工程预付工程款,该工程款属于区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由于该项目至今暂未结算,资金没有归还。对何秋瑞4.5万元借款属于何粟村农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预借工程款,临川区文化局和民政局已经下拨5.5万元补助资金至何粟村委会,待工程验收结算后,归还借款。对恒达新农村电力服务公司35万元借款是根据区政府2017年6月13日有关批示,由区供电公司实施福银高速罗针收费站挂线电力设施改造,列入秀美乡村建设项目中,由罗针镇政府先行垫付资金,待区农工部办理结算后,将该资金归还。对田园综合项目建设61.819万元不属于工程项目款,是应付给村民的田租款,因为态何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及时把租金拔付给我镇,而村民多次反映,为此我镇代为先垫付态何源现代农业田园综合体补给相关村民的土地租金等。对华宸及太和水周边秀美乡村1250万元新农村建设436万元、高速沿线秀美乡村1691.23万元等工程借款是因为发放农民工工资,项目工程还在评审、验收阶段,待评审结果出来后才能理清相关财务手续。  

3-2-5.对于财务支出手续不规范,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清理“两违”是以村为主,但集镇范围和各村的难点是镇集中人力和机械进行的,费用手续已完善。

3-2-6.对于存在隐藏的“四风”问题:变相利用公共资源在敬老院养猪,侵占了困难群体利益问题。

整改措施:在敬老院养猪的老板周雨根已签订了捐赠书,同意把现在养的3头猪捐赠给敬老院。

3-3、村级财务和 “三资”监管不规范,风险防控意识差,管理混乱。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完善《罗针镇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村级财务报账,相关支出必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原则上村级财务核算中心账户应与镇政府财务账户核算内容进行有效分离。尤其是针对扶持企业发展资金的拨付,将直接拨付给相关单位。对于相关工程预借款,我们督促及时进行财政评审和资金结算,并做好账务处理。二是报账支出账号,村级报账审核过关以后,除村干部必须垫资部分,其他所有费用如实打入相关人员账户,坚决杜绝所有资金打入村干部账户上。三是不允许通过其他名目套取相关资金,坚决杜绝白条现象的出现,原始单据签字位置统一,不允许冒领代签,对于不合相关规定的费用一律剔除不予核报。四是严格规范生产性费用支出。不管金额大小,坚决杜绝仅凭劳务单报销资金;所有生产性费用一律开具税票,制定合同,提供验收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方可报账,尤其是三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必须公开招投标,手续(中标通知书,验收单,正式税票,施工合同,10万元以上的项目还必须有审计报告)必须完备才可入账,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单独结算。五是规范自然灾害资金使用,严格把关上级奖补资金走向,将资金落实到实处,严禁出现挪用公款现象出现,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救灾。六是补齐村级所有招投标手续。七是村集体各项收入,一律要求提供相关费用的来源途径及用处,严禁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利用耕地补贴款冒充其他费用入账。

3-3-1.账户使用不规范,经管站账户借款问题。

整改措施:对何雪山(司机)把从镇经管站借款,冲抵镇政府2016年2月5日7#公路维修款4.4715万元,已退回镇经管站账户。对于罗针停车场工程建设,该停车场工程属于2017年省、市下达我镇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助推美丽乡村建设200万试点项目,其中80万工程款属于预借款,工程结束后由区财政直接拨付工程建设资金,且已及时归还80万元工程借款。对于文化广场土方工程总造价24.9万元,先后被承包人借支40多万元,经财政评审以及班子会研究,支付工程款后及时归还了贷款。对于村级东昌高速工作经费5万元,其中44800元用于购买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等现已全部退回镇经管站账户,乘余5200元已上缴财政专户。对于罗针镇敬老院设施提升工程45万元是根据临府办抄字【2018】773号抄告精神,由百汇环境工程公司以捐赠形式自行建设,经管站账户只是代为管理。对于田园综合体项目实际是江西态何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到我镇租田时经区政府同意给予补偿相关村民的青苗费,因为当时签订协议是7月份,农户已经种了一季晚及经济作物等,为确保江西态何源现代农业的顺利开工,青苗补偿价格经过调研并报请区领导同意一季稻补偿标准1100元/亩、经济作物补偿标准1200元/亩、鱼塘补偿标准2000元/亩,而356521.19元是青苗补偿费不属于工程项目建设费。

3-3-2.资金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问题。

整改措施:对于城前村垫付社会抚养费征收在村集体违规列支的社会抚养费12513元已全部退回镇财政所。

3-3-3.非生产性支出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对于栎坪村2016年2600元、2017年2600元、2018年2800元三年的教师节经费都是白条(收款收据)报销,现已全部退回镇经管站账户。3-3-4.账务制度执行不严谨,手续不全问题:对于张家村2018年付环境整治2640元已开具相关税票,补齐合同及验收单,张家村拆除空心房9000元费用,经核查不是用劳务工资单入账,报账的时候手续就是齐全的。对于栎坪村2017年付拆除“两违”2.6万元已补齐签字,验收单上写有计时详情。对张家村2017年拆除“两违”4.3869元费用已补齐计时详情。

3-3-5.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对于2016年11月丁湖村付卫计室征地款合计金额2万元整,有征地合同,已补齐税票、合同、验收单。对于湖西村2017年5月以自然灾害名义领取的补助金1万元,2017年5月8日已上缴至临川区财政账户。对于湖西村2019年3月收2018年自然灾害救济款3600元,实际上是镇政府下拔给湖西村用于2018年7月的抗旱抽水电费。

3-3-6.资源处置没有执行“三资”监管制度,没有进行公开招标。

整改措施:对于城前村白家湖发包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收到租金9万元已补齐相关手续。对于2010年湖西村罕湖出租收到租金2.6万元问题,2019年2月14日进账的2.6万元并非全是罕湖租金(其中2.4万元是收取村民的卫生费、0.2万元租金未达到需要公开招标的标准。)。对于2017年新徐村、湖西村、顾家村、胡家村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收入入账,2018年没有发现收入入账问题,是因为2018年新徐村、浒溪村、顾家村3个村都发放到农户账户,没有多余的耕地补贴款,只有胡家村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83424万元并进了账。

3-4.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善。

3-4-1.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

整改措施:对于2018年环境整理治工程22.5万元的项目不是丁湖村的,而是栎坪村的环境整理治工程,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核报手续。对2017年鹏坊村公路建设5.27万元、浒溪村公路建设9.5万元、浒溪村委会购置办公用品8.377万元都是通过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招投标,根据三议三审的流程进行报账。有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和结算报告。

3-4-2.未经财政评审直接结算付款。

整改措施:对新郭村2017年13.2万元水泥路工程通过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招投标,根据三议三审的流程进行报账,有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和结算报告。对2018年付新徐村新农村建设工程款51.9446万元、罗针村96.233万元、浒溪68.8311万元以上工程在进行重新评审。

3-4-3.工程监管薄弱、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对于浒溪村、丁湖村村办公楼和卫计室一起建设,镇经管站有建设合同和验收等资料。

(四)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对“假”、“庸”、“散”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作风建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徐战和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白胜祥、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纪委干部担任。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为保证制度执行到位,每天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带班,在规定的签到时间坐班监督签到,尽力杜绝代签现象的发生。每次签完到后,由带班的班子成员在签到表上签字交办公室统计,做到考勤情况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汇总,把平时的考勤、检查与年终考核挂钩;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严格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办理。三是加大监督问责力度。经常开展监督检查,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决不姑息。通过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干部作风趋于好转,“怕、慢、假、庸、散”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4-1.“假”的方面。

整改措施:关于顾家村干部对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填写调查问卷时存在相互抄袭现象在全镇进行了通报批评;关于张家村、城前村农家书屋登记表造假问题,对张家村书记张欢明、城前村书记徐科辉进行了提醒谈话。

4-2.“庸”的方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存在乱作为现象。区督察组发现罗针村以2017年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的名义,在未办理用地和建房手续的情况下,兴建罗针村停车场、文化活动中心,同时为胡志刚等12户村民违规代建住房问题。

整改措施:对罗针村委会主任何早梅进行了立案并给予警告处分,同时区纪委对分管住建的分管领导黄华文进行了诫勉谈话。

4-3.“散”的方面。个别干部有时在工作中,存在心不在焉,在岗不在状态的现象,不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5-1.镇村之间存在“上热下冷”现象。

整改措施: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镇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上下不联动”问题,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求大家深入各村开展现场督导,针对存在具体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凡在此项工作中组织不力的、落实不到位的、影响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度的,将严格予以问责。

5-2.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整改措施: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参与积极性不高”问题,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横幅、电子屏、广播、宣传彩页、微信、文艺汇演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并坚持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大宣讲大走访等工作,进一步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以实际成效、最大程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热情,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生存空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3.摸排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力度不够”问题,狠抓线索摸排核查,突出打击重点,精准打击依法严惩,切实把影响社会稳定、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涉黑涉恶势力彻底铲除干净、不留后患。要深挖黑恶势力的“关系网”“ 保护伞 ”,筑牢防黑防恶堤坝,不断提高打击主动性和精准度,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5-4.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措施: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问题,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线索发现和移送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提升案件线索处置的时效性,确保每条线索都核查到位,从根源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六)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

6-1.“扶志”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脱贫攻坚工作中‘扶志’工作不够到位”问题,依托感恩奋进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扶志”工作,通过宣传脱贫典型人物,营造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自立自强、不甘贫困的精神品质。同时,开展产业扶贫和建立爱心超市,帮助贫困户增强“造血”功能,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引导贫困户消除“等、靠、要”思想。

6-2.个别村干部和驻村班子成员工作态度不够认真。

整改措施: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村干部和驻村班子成员工作态度不认真”问题,加强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区派驻村工作队吃住在村、镇派驻村工作队每月不少于四次上户帮扶的规定。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和镇村帮扶干部手册填写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种手册、表格填写到位。同时,对发现驻村工作队在帮扶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的,由镇纪检部门进行通报、问责。

6-3.整改落实存在打折扣现象。

整改措施: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整改落实存在打折扣现象”问题,加强对各村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规范问题台账的梳理整理工作,整改情况描述做到与佐证材料相统一,对已完成并需长期坚持的项目要补充更新内容。加大对各村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论述、讲话及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指示精神的检查力度,各村党支部要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学习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6-4.少数整改项目未见佐证材料。

整改措施: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少数整改项目未见佐证材料”问题,加强对各村巡视整改工作台账整理的业务指导,要求每一项问题整改都要有相应的佐证材料,且整改情况描述与佐证材料要相统一,做到合情合理、相互印证。同时对需长期坚持的项目要及时补充更新内容。

三、下步整改工作计划和措施

镇党委在区委巡察二组开展巡察工作以来,立行立改,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有些复杂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逐步解决并且长期坚持。要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着力在制度建设、跟踪督查、责任追究等方面下功夫,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位。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始终保持对党忠诚。

2、坚持领导带头,严格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严格把关,统筹推进。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把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

3、坚持持续发力,确保后续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镇党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整改工作“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特别是相关已完善制度的落实,坚决杜绝反弹回潮;对还未彻底解决的问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4、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坚持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决防止巡察反馈问题反复、反弹。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确保改到底、改到位,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4-8412268,电子邮箱:lcqlzz@163.com。

 

                                                                                                           中共罗针镇委员 

                                                                                                          2019年11月15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临川区纪委区监委网站 Copyright 2020 http://lc.fzlz.gov.cn/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中共临川区纪委 临川区监委  地址:临川区行政中心
如果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E-mail:lcqjwxjs@126.com
备案号:赣ICP备2021000202号 临川区公网安备:36100202000313号
技术支持:
抚州市中科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