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纪委督查组到秋溪镇、连城乡、温泉镇等单位就乡镇干部走读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温泉镇值班安排为每人每周在乡镇住宿一天,没有严格执行治理乡镇干部“走读”规定,违反了区委、区政府关于乡镇干部“工作日期间,除上顿渡镇外,湖南乡、孝桥镇、抚北镇、连城乡每人每周在乡镇住宿应不少于2天,其他乡镇每人每周在乡镇住宿应不少于3天”的要求。 7月11日上午9:00,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农商行窗口两名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到岗到位;二楼大厅区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没有按规定着装和挂工作牌。
为严肃纪律,根据《临川区干部作风整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区纪委研究决定,对温泉镇党委、政府进行全区通报,并责成温泉镇党委政府向区委、区政府做出书面说明,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区纪委;责成区行政服务中心、抚州农商行临川支行、区房管局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区纪委。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过去式”。作风建设重在坚持,贵在坚持,难在坚持。为防止干部作风反弹,各级党委、党组织负责人应主动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应主动开启自管模式,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将作风建设工作抓细抓实。(临川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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