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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整顿曝光台

关于检查发现违反作风整顿规定问题的通报(二十八)

来源:临川区纪委监委 发布于:2017/4/25 9:48:05 点击量:


2016年11月1日,区纪委督查组对区直单位上班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上午9:23,区林业局林政股一般干部陈晓娥上班期间在办公室利用手机玩游戏。

同时,区林业局干部职工签到中存在他人代签现象。

为严肃纪律,根据《临川区干部作风整顿实施细则》,经区纪委研究决定,责成区林业局对陈晓娥作出相应处理,责成区林业局加强干部签到管理制度。

全区干部作风整顿工作已开展3个月,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干部作风得到有效改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有了较大提高。但上述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履职意识不强,依然我行我素;个别单位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对干部作风整顿工作存在“不愿查、不敢查、不会查”的问题,怕得罪人,当甩手掌柜,仍然寄希望于上级机关的查处。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切实把作风整顿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拿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主动作为,主动查处;主要领导更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整顿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实施作风整顿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和事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查处。对于上级机关查处的,除根据《实施细则》中“如本地本单位发生作风方面的问题被上级机关查实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之规定追究其本人之外,还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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