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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曝光台

临川: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账问题

来源:临川区纪委监委 发布于:2018/4/12 17:17:21 点击量:

近期,临川区纪委实名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账的典型问题,这起典型问题是:

经查,2015年至2016年,时任区水利局跃进水库管理局长黄能高,在负责区引调提水工程和区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这两项目的实施和建设管理工作期间,在公务消费注册商家临川区军豪酒楼接待项目相关人员45次,其中接待时违规提供烟酒的有42次(中餐11次、晚餐31次),接待费用合计31154元,并在该酒楼签单赊账。2017年9月,黄能高到该酒楼结账,指使该酒楼将上述赊账重新制作成19次虚假菜单,将原菜单中的烟酒隐匿,增加接待人数,以规避报账的相关规定。军豪酒楼按照黄能高的要求重新制出虚假菜单19份,于2018年1月中旬集中录入公务消费监管平台。之后,相关报账资料由项目财务监管人区水利局副局长王新文审核后签字同意报销,并报送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经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范小平初审、王群辉复审后,同意支付结算。2018年1月24日,区水利局引调提水和中型水闸项目部通过其财政账户将31145元转入军豪酒楼。

在区水利局跃进水库管理局违规接待、违规报账的过程中,区财政局公务消费监管股股长梁东海、工作人员周佳维未履行好监管责任;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范小平、王群辉审核不严;区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吕法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区跃进水库管理局签单赊账、弄虚作假、集中签单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四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国库支付中心审核不严、公务消费监管股监管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邓海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黄能高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新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王群辉、范小平、周佳维政务处分;对吕法明、梁东海予以诫勉谈话,对吴四生、邓海辉予以提醒谈话。责令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区公务消费办已依法取缔临川区军豪酒楼公务消费定点单位资格。

通报强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以此为鉴,并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认真对照“转作风,做民事,促稳定,保发展”要求,自觉查找规避监督、弄虚作假、作风飘浮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以“严细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稳步、有序、高效开展。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党中央抓作风建设的顽强意志品质和坚定决心,一刻不停歇地纠正“四风”,严格贯彻执行我区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制度,杜绝违规接待、违规消费、违规报账问题发生。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账中的违规问题,让监督网充上高压电,真正发挥查伪纠错的作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能,密切关注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盯细节、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抓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巩固、维护临川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临川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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