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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曝光台

临川:实名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来源:临川区纪委监委 发布于:2017/5/9 11:05:59 点击量:

日前,临川区纪委实名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发生在民生资金、涉农资金领域的违纪案件。这两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是:

龙溪镇雷李村委会黄友春虚报冒领粮食补贴资金的问题。2009年至2015年期间,黄友春在将其承包的50亩耕地以退耕还林面积上报,并获得了退耕还林粮食补贴款的同时,再次将该50亩耕地以种植粮食上报,骗得粮食直补资金26800元。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友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款上交区财政。

文昌里居委会主任饶广香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的问题。饶广香在其母不符合低保提升标准的情况下,违规为其母提升低保标准,致其母违规获得低保提标款0.22万元。饶广香在其姐(夫)饶××夫妇有稳定工作,不符合办理低保标准的情况下,为其姐(夫)饶××夫妇一家办理低保及提标手续,致其姐(夫)饶××夫妇一家违规获得低保款5.11万元。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饶广香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上交区财政。

通报强调,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镜、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全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乡镇场(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关键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勤敲警钟制度化、常态化,让党的纪律立起来、落下去。要加大牵头组织和日常督导力度,查处典型案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严厉惩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要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搞形式、走过场,乃至违纪问题多发频发,侵害群众利益突出的地方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临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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